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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城市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绿化景观的有效途径。多年来,成都市的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倡导和广大社会单位及市民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不少成功的范例,已成为城市绿化的特色之一。为提高成都市的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水平,科学地规范和指导我市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建设,促进我市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健康有序的发展,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造条件,在充分总结已有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成功的经验基础上,编制《成都市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技术导则》(施行)。 1.2 导则编制主要依据 《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10016-1998),《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1)223号)。 1.3 名词术语解释 屋顶绿化:植物栽植于建筑物顶部,不与大地土壤边接的绿化。 垂直绿化: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立面或其他构筑物表面攀扶、固定、贴植、垂吊形成垂直面的绿化。 2、屋顶绿化技术导则 2.1 适用范围:12层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建筑物屋顶。 2.2 设计 2.2.1 屋顶绿化设计由具有建筑和园林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须对屋顶绿化荷载进行验算,屋顶绿化设计应满足建筑消防及安全要求,必须处理好建筑承载能力、防渗漏以及给排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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