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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发第1030002号通知,公布了奶、奶制品成分规格的省令及食品、食品添加剂成分规格的部分修正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1修正的概要
1关于奶、奶制品成分规格的省令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8条第1项,追加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可用于牛奶、特殊牛奶、杀菌羊奶、成分调整牛奶、低脂牛奶、无脂牛奶、加工奶及奶油(以下称为奶等)销售用合成树脂制容器/包装、合成树脂加工纸制容器/包装及组合容器/包装中的合成树脂。(奶、奶制品成分规格的省令附表四-(二)-(1)-1)
(2)根据上述,相应修正奶、奶制品成分规格的省令附表四-(二)-(1)-1及2中规定的容器/包装及其原材料的规格和生产方法的标准。
2有关告示
(1)根据食品卫生法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单独设定以聚乳酸为主要成分的合成树脂制器具及容器/包装的规格标准。
(2)根据食品卫生法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对于箱状的容器/包装,内压强试验可以代替热封强度试验。
第2施行或适用日期
1关于奶等的省令
公布日开始施行
2关于告示
公布日开始施行。其中,2008年1月30日前生产或者是进口的以聚乳酸为主要成分的合成树脂制器具及容器/包装依旧按原来标准施行。
第3注意事项
1关于奶等的省令
此次由于在可用于牛奶容器/包装的合成树脂中追加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了防止消费者因为开封后 [1] [2] 下一页 |